經濟部114年11月21日公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生技領域特殊專長」草案

發布日期 : 2025/12/02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二款。

三、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生技領域特殊專長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gov.tw/Mns/dir/home/Home, aspx),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 https://law. moea. gov. tw/DraftForum. 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鑑於專業人才為我國生技產業發展之重要關鍵,為延攬及僱用具備生技領域特殊專長之外國人才,並因應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後新增之
生技領域範疇, 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二款授權,擬具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生技領域特殊專長草案。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 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投資審議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八樓。
(三)聯絡人:周研究員。
(四)電話:(02)33435700轉分機737。
(五)傳真:(02)23964207。
(六)電子郵件:icserve@moea. gov.tw
分類: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