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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學校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應注意事項及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

發布日期 : 2025/05/08
一、教育部再次來函重申,近期接獲反映學校協助公告或轉發陸方活動訊息,涉中國大陸黨政對臺交流工作,我方學校協助宣傳活動訊息亦有不妥,爰請各單位主動檢視是否有前揭協助公告對臺交流工作活動情事並即予撤除,避免誤涉協助陸方統戰工作。

二、教育部於108年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多次宣導及通函提醒落實填報上開平臺及相關注意事項。學校各單位如有協助陸方公告活動訊息,應審慎檢核是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法規及現行政策,並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至上開平臺之「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頁面登錄,請學校各單位落實校內通報及填報檢核機制。

三、倘學校各單位如規劃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體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或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應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四、各單位如需通報上開平臺,敬請先完成自我檢核表及備妥活動相關資料,於填報時限3日前送達國際事務處,以便協助辦理登錄事宜,逾時概不受理,相關責任概由單位自行負責。

五、公告及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自我檢核表,如附件。
分類: 公告
單位: 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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